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宝鸡市凤翔区好貌职业培训中心自主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经审批,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注销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宝鸡市凤翔区好貌职业培训中心不再具有办学资质。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4日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许可证号 | 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宝鸡市凤翔区好貌职业培训中心 | 凤翔区城关镇太平巷 | 人社民************号 | 张丙银 | 自主申请 注销 |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宝鸡市凤翔区好貌职业培训中心不再具有办学资质。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