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河湖长制的有效举措,按照市河长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宝市河长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宝鸡市凤翔区河长办开展了袁家河健康评价工作。经专家审查,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袁家河健康评价报告。
现将评价报告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袁家河健康评价表.docx
******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作者:( 王丽)
现将评价报告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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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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