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在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区运煤公路北侧,二电厂排洪渠东侧,渭河气体项目南侧区域,项目占地17672㎡(合约26.51亩),项目区已建成地上三层综合办公楼1栋,地上一层矿粉生产车间1座,餐厅、公厕、门房及配电室等配套设施各1座,拟新建地上一层石膏粉生产车间、成品钢板圆库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69******消防栓等设施;我局对该项目总平面布局进行了审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区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局。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图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至0917-******,0917-******或写信至凤翔区雍兴路南段西侧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规划股,邮编:721400。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4年7月9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