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有限公司网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首先向招标人提交异议,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事项以外的,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科技产业园5栋三层
联系人:孙静
电话:0431-******
监督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
电话:043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初审:王再力
复审:王久镇
终审:宋家琦
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系数 | 备注 |
sj01 | ******设计院 | 9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93.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有限公司 | 93.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sj02 | ******有限责任公司 | 92.9%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设计院 | 93.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有限公司 | 94.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sj03 | 投标人少于3个,本次招标失败。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首先向招标人提交异议,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事项以外的,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科技产业园5栋三层
联系人:孙静
电话:0431-******
监督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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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初审:王再力
复审:王久镇
终审:宋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