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办公室对其建设的2023年陕西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金台区段)水土保持设施开展了自主验收,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予以公示,验收材料向宝鸡市金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进行了报备。经我站形式审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
******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共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芳莉 电话:0917-******)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压缩).pdf
******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共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芳莉 电话: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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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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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压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