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医院3号住院楼调整概算编制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院3号住院楼调整概算编制单位项目
2.2项目编号:sxxy-2023-012
2.3招标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20日历天。
******医院院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特定资格条件:
⑴、企业资质:造价咨询甲级,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
⑵、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⑶、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六个月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⑺、业绩要求:本行业类似业绩至少为2个(与本项目投资额相当,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⑻、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⑼、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⑿、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1楼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邮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官网(员工版公示公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2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
联系人:王喜娟
电话:******
************医院3号住院楼调整概算编制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院3号住院楼调整概算编制单位项目
2.2项目编号:sxxy-2023-012
2.3招标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20日历天。
******医院院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特定资格条件:
⑴、企业资质:造价咨询甲级,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
⑵、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⑶、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六个月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⑺、业绩要求:本行业类似业绩至少为2个(与本项目投资额相当,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⑻、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⑼、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⑿、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1楼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邮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官网(员工版公示公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2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
联系人:王喜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