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宝鸡市-2023-00360
二、合同名称:******办公室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命名宣传
三、项目编号:ZCBN-宝鸡市-2023-01025
四、项目名称:******办公室关于”国家食品安全十罚城市“创建命名宣传
五、合同主体
******管理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
联系方式:******611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49号蔚蓝锦城10幢10301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54,000.00 | ¥54,000.00 | 全面展示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市番程师工作成效、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支付相关宣传费9.55万元 |
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7,100(项) | ¥1.00 | ¥7,100.00 | 全面展示了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市番程师工作成效、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 |
合同金额: 61,1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