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 安昌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延伸段项目监理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K.GCZB-2025.007-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安昌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延伸段项目监理。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
二、资金情况
金额:¥ 423396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安昌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延伸段项目监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委员会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外资企业及合资企业无投标资格。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 5 月 23日******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火炬西街北段 93号3楼21号)获取。
本项目磋商资料有偿获取,磋商资料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磋商资料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5 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有限责任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6 月 5 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火炬西街北段 93号3楼21号)。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南湖电子信息工业园4栋4楼(文武西路257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火炬西街北段 93号3楼21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6-******(标书购买)
2025年0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