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ZB-2024-032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更正内容: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中插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有意向投标人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fwzn/004002/******/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7、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东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16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10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雪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