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宝鸡市)使用CA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BJ2401
项目名称: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2,056.0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建设管护用房400平方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3,000.00 | 1,032,056.0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9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宝鸡市)使用CA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询标、在线多轮报价。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投标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投标人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5、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6、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及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东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