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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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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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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JC-******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C-******

2、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3.00万元

4、采购需求:长春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请将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详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在邮件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邮箱,各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word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向其发送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垠禄新界写字楼3-313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垠禄新界写字楼3-3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

联系人:张博玉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垠禄新界写字楼3-313室

联系人:孙俊生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俊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初审:孙俊生

  复审:孙俊生

  终审:张博玉



采购人名称

******控制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垠禄新界写字楼3-313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3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公告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11-11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磋商公告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11-21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11-21 09:00

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孙俊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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