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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监理站)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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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0-16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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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G-2023-052

项目名称: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30,000.00 1,2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农作物秸杆(蔬菜残叶、食用菌残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投标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投标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有供应商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等,应及时联系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指导完成相应操作(信息技术科联系方式:0917-******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单位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文件技术支持:******95、******00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投标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及格式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监理站)

地址:太白县咀头镇南大街世纪大道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三迪金融中心向东50米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