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1标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11.14 00:00 至 2024.11.19 00:00 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2 | ******.56 | ******.76 |
投标报价得分 | 40 | 40 | 40 |
资信业绩得分 | 35 | 31 | 31 |
检测大纲得分 | 14 | 11 | 9.33 |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 | 10 | 10 | 6 |
综合得分 | 99 | 92 | 86.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
· ******集团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联系电话: 020-******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