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眉县恒盛鑫肉鸡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肉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营头镇万霞村一组
建设单位:眉县恒盛鑫肉鸡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肉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宝鸡市眉县营头镇和平村北组85号,建设肉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年产10000吨生物有机肥。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