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自然资修复公示〔2024〕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有限公司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砖瓦砂岩、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资源局
******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邮编:721200
联系电话:0917—******
附件:陇县粮食沟砂岩、粘土矿二合一方案公示稿.pdf
******资源局
2024年5月21日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有限公司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砖瓦砂岩、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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