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迁建项目和紫阳县蒿坪河流域堰沟河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 0915—******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迁建项目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10组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18日 |
报告书 |
|
2 |
紫阳县蒿坪河流域堰沟河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
紫阳县蒿坪镇堰沟河村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18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