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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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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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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一路锦御华府四号楼二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2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X-ZB-2023-017

项目名称: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308.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 202,308.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文化馆展厅布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验范围中的许可项目需包含室内装饰装修);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报名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一路锦御华府四号楼二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5楼52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5楼52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法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9项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在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一路锦御华府四号楼二单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文化馆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湖路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一路锦御华府四号楼二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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