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月 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区防涝雨水排放口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金陵河雨水排放口)(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费率:建安费下浮率 3%,质量:设计质
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
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有限公司,费率:建安费下浮率 2%,质量:设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有限公司,费率:建安费下浮率 2%,质量:设计质
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
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亢秀梅注册建造师二级:
陕 ******176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建安 B(2022)******;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聂拉虎注册建造师二级陕
******977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建安 B(2021)******;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汪小军注册建造师二级陕
******299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建安 B(201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
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
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有限公司:设计费费率:最终审计后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
设备费)的 1.4%;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3%。
******有限公司:设计费费率:最终审计后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
费)的 1.49%;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
******有限公司:设计费费率:最终审计后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
的 1.25%;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
联 系 人:段宇泽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 B 座 1101 室
联 系 人: 祁亚梅
电 话: 0917-******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