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柏行审批审字【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原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内。本工程对柏乡县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改造高效泥膜复合生化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及曝气系统;对原有粗细格栅、提升泵房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鼓风机房、进水仪表间等现有单体部分老旧设备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人数应≥4人(其中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项目监理机构须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的要求。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 00:00至2024-12-09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梁静美0319-******,代理机构电话:王猛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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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 | 中标人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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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柏乡县槐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口东南侧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景园20-1-240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梁静美 | 联系人: | 王猛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