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岐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R-ZC-2023-062
项目名称:岐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疗车 | 救护车辆 | 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00 | 6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公告目录截图及详细数据;(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网站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
4.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宝鸡市岐山县朝阳路东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行政西路社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