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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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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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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L-2023-35

项目名称: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5,875.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19,178.96
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28,293.52
1-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28,402.7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与合同包(1)相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3年冬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3.供应商2020年12月至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保持一致)。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2月至今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2月至今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经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2.同一供应商不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与合同包(1)相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 09:30:00 12:00:00,下午 14:00:00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供应商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在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2302室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7:00前,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造成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3.各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请各供应商报名成功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渭滨区广元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2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健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pdf 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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